王宇

【瑞金】英雄(中)


(五)


路易斯安那的新奥尔良到小石城之间有约莫五百英里,他们沿着密西西比河一路向南。平原逐渐开阔,堆叠的云山被南方来的暖风熏得摇摇欲坠,空气中开始有了沼泽的气味。

马蹄踏在吸饱春雨的长草地上,溅起轻微的水声。

开了春,拦路的马匪多起来,短短五天的旅途中他们碰见了两批。

他们中的大部分见到格瑞开枪就逃跑了,部分冒死也要抢劫的已经倒在了荒原里。格瑞会拆下马鞍,放走他们的马。

一路的景色很熟悉,这是他当年逃亡的路线。

手刃第一个仇人之后,他本以为自己肩膀上的重量会减轻。其实的确轻了,但另有一份更沉的融入了他的血液里——那些将死的眼神。

那些将死的眼神,疯狂的、宁静的、惋惜的、悲凉的、留恋的眼神,在枪响之后都会变成两颗浑浊的玻璃球。然而那一瞥将会永远停留在杀戮者的记忆中,吞噬他的理智,喂养他心中的魔鬼,直到魔鬼反过来将他的身体掠夺。

在开枪的时候,真正的枪手能预见自己的结局。小时候,他曾经冒险去镇上亡命徒云集的地方赌枪换钱。那时候他的手臂远不如今日健壮,柯尔特左轮沉重的后坐会让他的手臂发麻,他只能开出一枪。

他没有赌注,于是压上自己的人头。轮到他拿枪之前,他很紧张,心脏上下扑腾,险些跳出喉咙。可当他摸到那冰凉的金属,他就完全不害怕了。有一个声音,在他脑海中响起,像是耶和华的启示,又像是魔鬼的低语。而最终他明白过来,那是他自己的声音:

你只需要一枪。

他对自己说。

他和那个高大的爱尔兰人背对背走了三步,然后他转身,拉起击锤,抬高手腕,扣下扳机。

那个爱尔兰人看他的眼神像看一头猎物,可他的子弹击穿那人的额头时,那人的枪都还没能拔出。

对手倒下,人群发出山一样的欢呼。他被那些冒险在他身上下注后大挣一笔的家伙们抛向空中,好像一个英雄。

他的右手手腕被震得抬不起来,但他赢了——赢了就是最重要的。

他赢了就能拿到钱,他拿到钱,就可以交给秋姐,他们仨就能吃上肉了。

可当他迎接自己的胜利时,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这些。他在回味那举起右手的感觉,生杀予夺的权柄经由枪柄转移到了他的手中,这感觉出乎预料的让人上瘾。

他差点就被心中的魔鬼吞噬。在沉入内心的湖底前,有人抓住他的手,一寸一寸把他拉出来,指引他望向巴克峰上广阔的湛蓝色天空。

那个拉住他的缰绳的人…

——是金。

金坐在前面控缰,马儿走得很稳,沿着荒原缓步而行,他的心越来越平静。

他感到疲惫,于是把额头靠在金的脊背上。

金拉起他的手,把它们环在自己腰上,他们俩于是贴得更近。

他轻轻搭住金的腰,让自己靠的更舒服些。

他们没有说话,默契无需言语。


紫堂决定留在新奥尔良了。

他决定在这里开他的兽医诊所,他还要写一封信给哥哥,说他不会回去。

北方的工业城市没有牛羊,而他对那些机械的弯弯绕绕一点都不熟悉,他决定留在这里。

兄长亲启:这封信是幻从新奥尔良寄出的。离家出走一趟,两手空空,唯一的收获也许就是遇到了朋友。兄长不必再汇钱给我,我已安定于此。很遗憾我最终也没能向父亲证明自己…但我想,我已经不再需要向他证明。请原谅我大逆不道的说辞…但…

他这么写。

装好补给,他们在路口笑着告别。

“等我们的冒险结束,我们就来看你!等着我们啊,紫堂!”

金坐在马鞍的后座上,挥动手臂。

格瑞侧过身,脱帽致意。

“再见,金!再见,格瑞!后会有期!”

紫堂微笑着目送他们离开,直到两人一马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尽头。

乔克托人的营地在东边,他们向东走。走出一截以后,金忽然用绳子把他们绑在一起,笑着说:

“我们加速吧,格瑞,让箭头好好跑一跑。”

“嗯,”格瑞拉紧缰绳,用鞋跟捅了捅老马圆滚滚的肚子,“我们飞起来。”

“箭头”发出一声长嘶,像箭头一样冲出去,狂风呼啸,把他们的帽子向后吹。

“——!”

金吹了声口哨,张开双臂向后倒去,湿润的风吹开他衬衫的前襟。

他们扬长而去。


当年的大屠杀之后没多久,这里的土地就被白人悉数占走,乔克托人被迫迁向东边十四英里以外的地方。

孤身两人进入一个印第安营地是件危险的事,但进入一个乔克托营地却没那么危险,他们已经被称为“文明化五部族”之一(格瑞对这个称呼十分鄙夷,他认为习惯了扬基佬的生活方式并非所谓“文明”的象征)。

内战之后,这里更萧条了。水源地附近的茅顶小屋空了一半,此时是白天,整个营地只剩下一个老人。那红皮肤的老人披着皮袄坐在墙边,见他们来了也不看一眼,沉默得像一块花岗岩。

直到格瑞把那刻着字的钢铁六芒星拿出来,老人才睁开眼睛。

“…格瑞。”

老人精确地喊出他的名字,干裂的嘴唇露出一个微笑。

“…艾达希大伯?”

格瑞睁大眼睛。

尽管已经过去十年,但他依稀记得艾达希大伯的笑容,那个笑容陪伴着他,当他每一次挡下父亲的攻击时,当他坐在大伯那匹银灰毛色的矮脚驴背上时,当他第一次拉开大伯亲自做的小藤弓时,当他骑在大伯的肩膀上时,那笑容总是不离他左右。

“这位小弟弟是?”

老印第安人看了看金的方向,金正忙着拴好那匹马。

“他叫金,”格瑞顿了顿,“是我的…家人。”

“是吗…真好。”

大伯站起来,年久失修的腰椎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。

“有十年了吧?那天…咳,”大伯捏了捏他结实的上臂,“看来没饿着你。”

待金也走过来,老人从自己的羽冠上拔下两支鹰羽,别在他们的帽子上。

“留下来吃饭吧,我一直在等着你。”

大伯说。

傍晚很快来临,急于吞吃的铁黑色大地把夕阳纳入口中,来不及咽下的碎片溅射在原野上。

营地的人陆陆续续回来了一些。他们大部分是女人,小部分是孩子,零星有几个年轻人。

他们先是警惕地看着这两个陌生人,随后在艾达希大伯的介绍和金友善的笑容下缓缓聚拢过来。

女人们煮熟鹰嘴豆,在石臼里捣成豆泥,稍微撒上一点盐就盛进了木碗中。他俩拿出带来的肉干和硬面包片,分给孩子们。

那些孩子竟然会说一点英语,艾达希大伯说,他在尽力教那些孩子英语,就像格瑞的父亲当年教他一样。

“只有这样,才能指望在镇上找一份工作…哎,那些农场主是不雇佣我们的。野牛又越来越少了,哎。上个冬天我们过得很难。”

大伯用钳子从火堆上夹起铁罐,把里面烧涨的开水倒进角杯里,分给他们。

“你的眼睛和以前大不相同,小格瑞,”艾达希笑了笑,忽然搂住金的肩膀,“你想知道他以前是什么样吗,金?”

“呃…难道不是这样——?”

金把眉毛往下压,嘴角也往下垮,惟妙惟肖地模仿起他来。

“…?”

格瑞的眼角抽搐了一下。

“哈哈哈哈哈哈哈!”

艾达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。

“大伯…我已经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了。”

格瑞掩饰性地抿了一口角杯里的热水。

“他小时候很喜欢笑的!”

老乔克托人向金挤挤眼睛。

“嗯…”

金托着下巴,偷偷瞄了他好几眼,似乎已经在想象一个“很喜欢笑”的格瑞了。

“现在嘛,他像一只紫眼睛的红尾鹰,眼睛里只有猎物。”

艾达希把自己的眼睑往上提,让自己显得更像一只猛禽。

“不不不,格瑞明明像…一只俄勒冈美洲狮!嗯,喜欢在树荫下一个人待着…还有…”

金把拇指和食指圈成环,搭在眼睛上,努力让自己变成一只美洲狮。

“……”

听着这场愈演愈烈的争论,格瑞在心里叹了口气。

他在酝酿怎么和大伯开口。他来这里…主要是为了打听当年那最后一个枪手的行踪,可他看大伯和金聊得开心,一时不忍心问出口。

况且他和大伯也是久别重逢,虽然这重逢不在意料之中,但他仍然珍惜。大伯也许是世界上最后一个还记着他小时候的人了,有些细节,就连他自己都记不得。

他的事情太沉重了,他偶尔也需要享受一些轻松的时刻。

他决定明天再问。


大伯把他们安顿在茅顶帐篷里,又递给他们一罐捣烂的烟草汁,嘱咐他们涂在手腕和脚踝上。

“噫——”

金闻了闻那刺鼻的气味,赶紧一个后仰跳到格瑞身后,又探出头:

“真的要擦这玩意吗?”

“不擦,明天蚊子把你叮得睁不开眼!”

艾达希大伯笑着刮了刮他俩的鼻子。

“谢谢大伯。”

格瑞接过罐子,赶紧把盖子盖上了。


不用留人守夜的感觉很好,他们可以一起入睡,一起醒来,不用在半梦半醒之间迷迷瞪瞪地盯着火堆发呆。

床铺是干草铺起来的,上面垫了一层松软的野牛皮,这皮草显然是老物件了,竟然没有一点皮革的气味。

放下帘门,他们俩不约而同地倒在床铺上,仰面躺着,外套靴子都没来得及脱。

茅草顶有稀稀疏疏的缝隙,星空就从缝隙中流淌而下,浸没全身。他们已经习惯于露宿荒野,而此刻隔着茅草看到的星空,和荒野的又稍有不同——非要比喻的话,你可以这么想象——一个猎人。

当你凝望荒野的星空时,就如同一个提着弓箭的猎人在野地里遭遇了猛兽。那猛兽离他仅一个拳头的距离,他甚至不敢举起弓箭:他知道一切反抗都毫无意义。

而当你凝望被草杆割裂的星空时,猎人已经集合同伴,围在炉边欣赏铁笼中的野兽。他们流它的血,但那山林的孩子至死都瞪着忧郁的眼睛。

不管如何,星空总是壮美的。它能带着每个凝望者高升,高升到云中。

躺了片刻,格瑞踢了踢金的靴子:

“脱鞋再睡。”

“你不也没脱嘛。”

金理直气壮地踢了回去。

“诶,格瑞,”金忽然想到什么,“艾达希大伯说你的眼睛里只有猎物。”

“还应该有什么?”

格瑞不置可否地问。

“有…你天下第一的好发小?”

金打了个响指。

“……”

不出所料,格瑞并没有回答这么无聊的问题。

“咳咳,我是说,总该有点别的?家人…”

金侧过身,转向他的方向,那双蓝眼睛像是在发出温和的询问,又像是等待一个既定的回答。

“有你。”

格瑞脱口而出。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说出这样一句话,也许是星空怂恿他,也许是干茅草的香气让他丢了魂,也许是春风的妙手在他的肩膀上推了一把。

“?!”

金半坐起来。

“…还有秋姐,和大伯,家人是有的。”

他摸了摸鼻子,谨慎地补上半句。

金平平躺下,把双手叠在脑后,傻笑起来。

“笑什么…”

格瑞尴尬得索性闭上了眼睛。

“格瑞,格瑞!刚刚那句我没听清,你能不能再说一遍?”

片刻后,金问他。

“……”

格瑞的第一反应是老老实实地重复一遍,但他很快从金强忍着的笑意里察觉到不对劲,于是他硬生生憋回到了嘴边的话头,换成了一句有些局促的“笨蛋”。

他的脸烧起来,于是干脆利落地转过身,背对着金,发誓今晚都不要转回来了。

“格——瑞———”

金早就娴熟于对付格瑞的方法,他扑向格瑞的后背,解开格瑞的发绳,把自己埋进那头洋甘菊味的银发里,把那柔顺的银发蹭得乱糟糟。

从小到大,无论他把格瑞惹成什么样,只要靠这一招就总能如愿。

果然,格瑞撑起身子,黑着脸转过来,把他的脑袋按回毡帽叠成的枕头上。

“睡觉。”

格瑞恶狠狠地说,可那双躲闪的紫眼睛让他凶狠的语气荡然无存。

金没揭穿他,笑着躺了回去。

夜渐渐深了,猎户座缓缓移到他们的视线正中。

耳边隐约能听见帐篷外的风声,夜行的鸟在扇动翅膀。

“格瑞。”

金又叫他的名字。

“嗯?”

他侧着身子回应。

“星星真好看啊。”

金说。

“嗯。”

他翻过身来躺平,让自己也浸泡在星夜之中。

又过了一会,金哼起“多兰娜”的旋律,又是一版新的歌词:

多兰娜,多兰娜。

听见你,在风里。

闭上眼,忍住泪滴。

把笑给你,给你…

他吹起口哨,为金伴奏。当少年落下最后一个气音时,他们都笑了。

“这是秋姐什么时候编的?”

格瑞坐起来,脱下那件厚实的深蓝风衣,盖在金身上,又把他们的靴子码好,放在帐篷一角。

“你不记得了吗,格瑞?那次,那次你说你迟早要离开来着…”

金回忆起来。

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,很快沉入梦乡。


当他对大伯问起最后一个枪手的行踪时,大伯没有感到意外。

大伯说,他身上有血的味道,他迟早会循着血迹找到他的敌手。

大伯告诉他:“他们四个把我掳走以后,以为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。领头的那个好像提过‘盐河’,他说干完这票就去那里。后来没离开多远,他们四个就打起来,其中一个断了腿,和我一起被丢在荒原里…那时我太害怕了…哎,我没能杀了他,我逃走了,逃了回来。如果你要找那个头人,应该去什么盐河看看,他说盐河,是在那什么瓜条约之后才收复的土地。”

瓜达卢佩-伊达尔戈条约,看来应该是对墨西哥的战争之后…

格瑞已经大概知道“盐河”在哪里了。

“要找他报仇吗,小格瑞?”

大伯问他。

“……”

格瑞点了点头。

“去吧,coyote(郊狼),愿吹过大地的风庇佑你,”大伯用自己的额头贴了贴他的,“来年开春,一定要活着回来。”

“你也要一起活着回来!”

大伯又贴了贴金的额头。

“当然!”

金搭着格瑞的肩膀,笃定地说。

“咳,艾达希大伯,”格瑞和金交换了一个眼神,“我们想问问您。据我所知,我们从俄克拉荷马来的时候,那边有很多乔克托人村落,如果需要的话…”

“我们可以帮你带个口信给他们!那边有农场,如果迁过去,就不用担心粮食的问题了。反正我和格瑞的下一站是科罗拉多,刚好顺路!”

金接着他的话头说了下去。

“…!”

艾达希大伯激动地抓住了他们的肩膀,捏得死紧:

“你们是说…除了我们,还有其他乔克托人?我以为大家…都…”

“有的!”

金认真地点了点头。

“我亲耳听到过他们说乔克托语。”

格瑞说。

“厄尔萨!”

艾达希走进帐篷里,叫出一个黑色卷发的高大印第安青年,和他交代了些什么。

“厄尔萨会说一点英语,让他带着信物跟你们去吧,如果…真的能请他们来接应一下我们…如果是四十年前,一切都不会是这个鬼样。那时候的帕斯卡古拉河沿岸,到处都是奔跑的乔克托孩子们…该死的白人!”

艾达希咬牙看了一眼部落的孩子们。他们度过上一个冬天时,失去了十头“雏鹰”。附近能耕种的土地已经被白人抢去种上棉花,他们只能每天在荒野上没命地找食物…还不能离开营地太远。在日复一日的对立中,哪怕是个白人孩子都把他们看成红皮肤的恶魔。

——看看那些白人定居点的路牌吧!

羽蛇所疼爱的子民,玉米化生的骨肉,都被那些白恶魔吊在门口呐!

“我们会送他到那,如果不成,我们再带他回来。”

格瑞说。

“…你越来越像你父亲了。”

艾达希大伯怔怔地看着他那双和父亲一样的眼睛,一时无法分清眼前的少年是那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,还是那个曾经靠一己之力庇护他们很久的银发治安官。


(六)


清晨,他们走入荒野,踩着潮湿的长草走向一棵古落羽杉。

“他们埋在这里。”

老乔克托人扯开自己的袖子——他的右肩膀上突起圈状向心的血痂,那是乔克托拣骨人特有的纹身。

他虔诚地告知祖先,引着格瑞来到父母墓前。

艾达希并不是拣骨师。他是曾经的老酋长的第二个儿子,比格瑞的父亲大十二岁。他在少年时一场表现卓越的狩猎中获得了“艾达希”这个名字,意味着“坚如沉木”。他以这个名字为傲,但他也乐意让孩子们喊他“老木头”,只有格瑞小时候一直坚持喊他“艾达希大伯”。

“因为大伯很厉害,”小格瑞在他问起时这么说,“我以后也想要一个超酷的名字。”

“超酷的名字?有多酷?”

他问。

“唔,像爸爸一样,你们都叫他‘郊狼’。”

小格瑞认真地思考,既然爸爸是“郊狼”了,出于略胜一筹的考虑,他应该叫“熊”或者“鹰”之类的。在妈妈给他讲的那个郊狼柯帝的故事里,唯二比郊狼厉害的就是百兽之王和众鸟之王了。

“你爸爸可是我们的英雄呐,你想成为他那样的人…唔…”

艾达希蹲下来,摸了摸那孩子的头。他想,他这位侄子还小呢,要获得一个名字,起码还要再过十年。艾达希已经想象到,十年后的小格瑞会是一个多么威武的少年,他一定能把长矛扔出一百肘远!

“大伯!请告诉我,怎么才能成为父亲那样的英雄?”

格瑞拽着他的衣角不松手。

“很简单,”他故作神秘地咳嗽一声,又在孩子期盼的眼神里露出一个捉弄的笑容,“等你长大就知道啦!”

可惜,他没能亲眼看着格瑞长大了。

他从荒野里狼狈地逃回来的时候,小村庄里已经几乎没有活人。他从废墟里救出那些惊魂未定的同胞,收出未被烧毁的粮食。安顿好他们之后,他独自带上干粮回到那片废墟,然后抄起燧石猎刀,在他的右肩上刻下拣骨人的痕迹。

他花了数星期时间埋葬他们:他的兄弟姐妹,他的父亲母亲,他那位银发的挚友。

每找到一具孩子的尸体,他的心都狠狠地揪一下。这些雏鹰还来不及飞翔,就在毫无根据的种族敌意之中失去了生命。

对不起…

他太固执,不肯听挚友的话配上枪杆子。他满以为靠祖先们传下来的弓和箭就能维持平静的生活,可在那些吐火的钢铁面前,先祖的庇佑脆得像纸。

对不起。

他抹平挚友仍然望向天空的眼睛。他已经再也无法不恨那些白魔鬼了。

对不起!

他还没有回答那个孩子的疑问——!如果,如果还有他再见到那孩子一次的机会,他愿意用名誉和生命去换取。他会紧紧拥抱那孩子,告诉他:“你不需要做什么——感谢你能来到这个世界上。对于爱你的人来说,你的到来,就已经是英雄的神迹。”

他把他们埋葬在落羽杉下,围成一圈。

所有不幸之中唯一幸运的事情,就是他没有找到小格瑞的尸体。他心中又燃起一丝希望,也许那机灵的孩子逃走了,又侥幸在荒野中得以存活…

他会一直等着那孩子回家。他向帕查卡马克许愿,如果此生没能等到,请让他的灵魂附在荒原的每一茬新草上。

帕查卡马克回应了他,那孩子活了下来。可是,分隔的时光像无形的墙壁,那孩子曾经像小牛一样醇和的目光已经变得像鹰一样锐利,他不知道如何重新向那孩子捡起关于英雄的话题。

也许已经不适合再由他来捡起。上个时代顽强的尘埃应该随风而去了,他没有资格再说教这头渐渐丰羽的鹰。能让鹰听进去的——从来都只有另一头鹰。


金站在不远处,悄声望着格瑞缓缓走向一座坟墓。

那是格瑞的父母长眠的地方。他没见过那两位叔叔阿姨,但他知道,他们对格瑞来说,一定就像姐姐对他来说一样重要。

他不应该去打扰此时此刻的格瑞。

云线垂得很低,长风把草地犁出沟壑,格瑞在大伯的指引下背对着他走向那个三角石堆。

格瑞在石堆前跪下,脱下帽子,放在胸口。

一切都沉默着,空气如此静寂。

亘古的太阳逐渐乘着祂的车驾攀升到天穹之顶。

沼泽地上行的水汽蒸腾起来,云线在向下坠,此时此刻,只要闭上眼睛,你就能听见那云中的潮汐。

他望着格瑞的背影,逐渐感到莫可名状的巨大悲伤从少年瘦削的后背上浮出,伸展,如同椋鸟慢慢张开双翼。

尽管格瑞一动不动地把背脊挺得笔直,他仍从格瑞身上敏锐地捕捉到了倾诉的欲望。

但他知道,格瑞是骄傲的人,不会轻易向任何人求助。从小时候起,格瑞就习惯于坐在某棵孤独的树荫下发呆。这时候他需要做的,就是走到格瑞身边,陪他坐下,让沉默在空气中缓缓酿成无声的笑意。

回过神来的时候,他已经向格瑞走去,他也跪下,跪在格瑞旁边。

格瑞对他的到来毫不意外。

片刻后,格瑞的手掌覆盖住他的手背,引着他摸向那块木质的墓碑。说是墓碑,其实只是一片插在石堆前的木片。木片上的字迹很难分辨,只有用手去摸才能明白刻得是什么。

“C-O-Y-O-T-E & P-U-M-A-N-E-S-S,郊狼与母狮?”

金摸索片刻,问道。

“嗯。这是他们的印第安名字。”格瑞说,“…我还没有给自己猎取一个名字,只有部落的英雄才能拥有这样的名字。”

“那么格瑞,要怎样…才能成为英雄?”

他歪过头看着格瑞,那双紫眼睛仍然轻轻望着眼前的墓碑。

“我不知道。大伯说,打猎时表现最出色就可以。爸爸说,要拯救很多人的才是英雄。妈妈说,坚持做正确的事就是英雄。”

格瑞皱起眉头,努力翻找记忆。

“唔,格瑞,只救了一个人的人…算不算英雄?”

他认真地思考起这个问题。

“算。”

格瑞笃定地回答。他脑海里浮现出那个暮春,当他骑在失控的马儿上时,那个飞驰而来的金色身影。他想,金这样勇敢的人才是英雄,起码是他的英雄。

“这样的话,”金扬起一个大大笑容,“格瑞就是我的英雄了。”

格瑞是月亮一样的英雄。格瑞到来之前,在每一个孤独得快要死去的夜晚,他都裹着被子来到窗前,安静地凝视着月亮。

如果月亮上真的有狄安娜,能不能赐给他一个像月亮一样温柔的朋友?

等他拥抱格瑞的时候,他才明白,月亮已经悄然应许了他,他被允许看到月亮真实的一面。嶙峋的、别扭的、冰冷的,他所爱的月亮,总是努力地燃烧着岩石之心来温暖他。

他并非天生就是无比开朗的人,他只是恰好比大部分人乐观一点点,他仍然会害怕未知,仍然会害怕孤独,害怕自己溺亡于黑夜。

直到他遇到了格瑞。

他像一个星夜归家的旅人,亮银色的月光已经点亮前方的道路。月亮在守望着他,他于是不再害怕了。

也许有朝一日,他今天所了解的一切知识都会变成陈年旧事。但有一点他能抓住的永恒——那就是格瑞——无论何时,格瑞都会站在他身边。他这么相信着。

“……”

他不知道格瑞的沉默是否是因为他的话。

片刻后,格瑞站起来,把手递给他,说:

“走吧。”

格瑞的步伐变轻了。


七天后,他们带着那位印第安青年来到俄克拉荷马的乔克托保留地。

“到啦,看到那片棚屋没有?我们在这等你消息!”

金对卷发的印第安青年说。

“嗯!谢谢,对你。”

青年的口音很蹩脚。

驮着三个人跑了一周的阿帕卢萨老马长舒了一口气。

青年飞奔向营帐,约莫四十分钟后,又飞奔而出。

青年跑到他们跟前,涨红着脸,气喘吁吁,想要说什么,又组织不好语言。

“成了?”

格瑞问他。

青年忙不迭点头,从腰间抽出一把鹿角柄的燧石刀交在他们手上。

“不用,不用,你自己留着防身吧!”

金赶忙把刀递回去。

“刀,很好的。你不要,就,给你这个,谢礼。”

青年困惑不解地看了他一眼,又摸索着自己的腰间,从皮带扣上取下一根锦鸡羽毛递给他们。

“呃…”

金小心翼翼地看了格瑞一样。

“……”

又是羽毛,想起腰包里那一堆金捡来的羽毛,格瑞的嘴角抽了抽,但还是收下了这跟羽毛。

他们和青年在此别过,向西北方的科罗拉多领地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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