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宇

【瑞金】英雄(下)


(七)


秋姐写给他的第二个名字是科罗拉多的竖劈峡谷,那里藏着他的一个仇人。

购地之后,科罗拉多的法国人几乎撤回了欧洲。十年前丹佛发现金矿后,附近几个州的人口都向那里涌动。

如果他的敌手藏在科罗拉多,那就应该向掘金者们打听。那些家伙是本地消息最灵通的人,不仅知道哪里掘出了金块,而且通晓一切小道消息。

越向落基山脉走,地势越见陡峻,南方湿润的长草沼泽退化成枯草草原。天空越来越高,西海岸来的焚风先把空气蒸发一遍,南北向肆虐的长风又来把剩下的水分带走。

七百英里的路程足足走了他们近一周。

正午,视野尽头浮出一片旗云,云霞之下是伊万斯山连绵的雪峰。这头由冰雪与岩石组成的巨兽挺起胸膛,用头和尾拱卫着丹佛。

这座高原城市被称为“草原上的女王城”。女王镇守着落基山的上山道,她的宝座之下,南普拉特河穿城而过,遥遥奔着密苏里河去了。

远看,丹佛比小石城大出一倍有余,漂亮的天主教教堂高耸在市中心。那教堂大概有个什么名字,诸如“圣保罗”“圣约翰”之类的。没办法,或许世界各地都有个“圣约翰大教堂”。面对一座教堂时,你只消高呼一句圣约翰,一定会万事大吉——就算它不叫圣约翰大教堂,它也总要立一座圣约翰的雕像。

昔日的农业重地已经被掘金者塞满,他俩尚未进城,就被招工的拦下了无数次。

城里的旅店满客了,他们也没多少钱,只好在买了副地图后转进一间看不清招牌的饭馆,要个床位住。

“西班牙人的厕所”是当时那些准备动身去掘金的人给这间破饭馆起的名字,它的老板是个西班牙人。给一个银币就能住上两个星期,再给一个就能负责喂好你的马。

住在这种地方有个好处——只要你能讲一两个笑话,大概就不会饿死。这里的人,那些流浪汉们,他们并不小气。甚至可以说,他们比东海岸坐办公室的大老爷们有更多慷慨的品格。只要他们身上有钱,就会毫不犹豫地跟其他人分享。他们来自全世界各个国家,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相亲相爱,因为他们觉得大家都是自由民,同属于想象中的天堂之国。


“请问你知道竖劈峡谷在哪吗?”

他们兵分两路之后,金第一万次对某个牛仔问出这个问题。

“滚你妈的,杂种。”

牛仔大骂。

“哎哟,这么凶啊…”

金撇了撇嘴,悄悄把那人的皮带用细绳系在了路灯杆上。

总之,他俩傍晚在饭馆碰头,打听了一圈,一无所获。

接下来的两三天都是一无所获,他们在市场找着零工打,顺便询问这神出鬼没的峡谷到底在哪。

“姐姐也真是的,就写这么个‘竖劈峡谷’叫人怎么找嘛!”

金瘫倒在床铺上,不满地大声抱怨。

“秋姐还写了那人的名字。”

格瑞翻看着纸条,头也不抬。

“叫什么?”

金坐起来问。

“‘野人’达里尔‘。”

格瑞回答。

“什么啊——达里尔!这名字!我去街上喊一声,准能找到一千个达里尔!”

金又重重地躺了回去。

“你消停点,”格瑞坐到他身边,“峡谷区都在科罗拉多河上游,大不了我们一个一个去找。”

“诶,格瑞,你说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会住在峡谷里?逃犯?”

金忽然想到了什么。

“大概率是见不得人的人。”

格瑞把玩着他手中的钢铁六芒星,有了一个主意。


次日,他们站在丹佛新成立的警署门口。

“呃,格瑞,我们就这么进去?”

金对那森森然的建筑有些发怵。

“如果不行,我们只能‘拜托’某位内部人员带我们进去了。”

格瑞认真地整理好领带,把那枚六芒星别在风衣的胸口处。

“你在外面等我。”

格瑞打量了一眼金过于明显的牛仔装束。

“我抗议,明明说好一起的!”

金傻了眼,心想格瑞绝对干得出让他在外面罚站四小时这样的事。

“你太显眼了,而且我马上就出来,”格瑞给了他五个硬币,“买瓶饮料慢慢喝吧。”

“你…”

金气结。


也许是那枚六芒星的功效,也许是他冷静得出乎寻常,他一直走到档案室门口都没有人阻拦他。

在心里鄙视着这松散的防备,格瑞摸向那门把手。

果不其然,锁着的,这点防备总该有。

就在他准备找个方法开门的时候,突然听见了一个刻意压低了的声音:

“你被逮捕了,不许动!”

“…别闹。”

他翻了个白眼。

“有点幽默感嘛格瑞,你就没被我吓着?”

金穿着一身特大号的警服从背后绕了出来。

“你该不会…”

格瑞欲言又止。

“哎呀,我就‘借’一下下,我们不是马上就弄完吗?这段时间里那大叔应该解不开绳子的。”

金摸了摸鼻子,心想对不起姐姐,他还是干坏事了。

“锁着,嗯…”金拧了一下门把手,忽然一摸皮带,“诶,这里刚好有一串钥匙!”

怎么就能有这么多刚巧呢。

当门锁在眼前打开时,格瑞陷入了深深的沉思。

一进门,扑面而来一股油墨味。

卷宗堆积如山,而且从一八五八年发现金矿以来,“山”的体积增大了一倍。新卷宗摊在桌上,旧卷宗则像废纸一样摞在墙角,大部分都没有侦破,也不知道堆在这里有何用处。他们翻来找去,寻找着那几个名字,终于在丢开一堆涉嫌打架斗殴的“达里尔”ABCD们以后,在一八六六年那一档里找到好几起相连的失踪案。

无一例外,失踪的都是峡谷区附近的金矿工人,而报案地点赫然写着“竖劈峡谷”矿村——

这是个大发现。

就在他们准备收工离开的时候,档案室的门把手从外面转开了。

一个只穿了内裤的和衬衣的中年人气急败坏地走进来,刚好和他们眼瞪眼。

“……”

空气里是诡异的沉默。

格瑞和金交换了一个眼神。

金迅速脱下那身警服,一股脑塞进中年人怀里。格瑞马上拽起他的手腕,两人一个闪身撞开中年人,溜之大吉。

“别跑!小兔崽子!”

整条街都回荡着老警员震耳欲聋的吼声,然而他们已经在某个拐角后面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
“好险啊!”

当他们坐在马上赶往矿村时,金还惊魂未定。

“谁叫你非要袭击别人。”

格瑞没好气地说。

“谁叫你非要把我丢外面?带我一个他们又不会发现!”

金吐了吐舌头。

“谁知道会不会发现?”

格瑞反问。

“你都没带我,”金委屈地重复了一遍,“不试试怎么知道会被发现?”

“……”

眼看他们又要开始扯皮,格瑞赶紧止住了话头。


沿着科罗拉多河向上游走,景象逐渐荒凉起来。小矿村窝在峡谷的出口处,堆叠的平房塞满了人,偶尔有几个配枪的巡逻队员威风凛凛地走过,靴子上的马刺叮叮作响。

他们找了间酒馆住下,那位老板很热情地想把他们介绍到矿上工作。

“我们就是路过的,打点零工而已啦…”

金费了好大力气才推脱了这份好意。

“矿上到处都是零工!你会做饭不?会的话来我这儿,给你算钱的!”

爱尔兰老板的嗓门大得像打雷。

“端端盘子成吗?要做饭我倒也会,就是…”

金想了想,做饭这种一天脱不开身的活计显然不适合两个别有目的的人。

“哎哟!小伙子你就放心吧,那些大老粗可尝不出来差别,你做点能吃的给他们就完事了!”

老板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
“别别别,我来这还有别的事呢,我俩帮你打点杂吧?”

金把格瑞拉过来当挡箭牌。

“喔,这位小伙真不错,把帽子摘了站门口揽客吧!给你们免食宿费了!”

老板眼放精光,忙不迭把格瑞拉到了门口。

“揽…客?”

金目瞪口呆地看了看脸色铁青的格瑞,差点没憋住笑——最终也没憋住。在格瑞刀子一样的眼神里,他笑得满地打滚。

入夜,酒馆里人满为患。这边有六七个喝得醉醺醺,扯着嗓门交谈的矿工,他们的耳朵似乎已经习惯了监工的大喊大叫;那边是一群换下班来的巡逻队民兵,靴跟还沾着泥点;侧面坐的是捏着牌游移不定的老赌棍,眼睛血红,似乎输多赢少。喧哗声震耳欲聋,人们放声高歌,吵吵嚷嚷,开怀大笑,金费劲地端着托盘在人群中穿梭,实在挤不过去的时候,他就只能靠自己高超的投掷技巧把酒杯“送”上桌了。

后半夜忽然下起雨,外面的气温骤然下降到冬天的水准。临山的高原就是这点不好——降雨即降温——他们已经在俄勒冈的老家深有体会。

窗户上很快结满了水汽,有人透过雾气蒙蒙的玻璃向外观看,只看见雨夜灰黑的烟雾。

有人开了一瓶蒸汽啤酒,那瓶塞崩得太远,白沫不断从瓶口争先恐后地逃离,发出“吱吱”的声音。

在门口站了大半天的格瑞终于逮到机会溜回后厨,靠在煤炉边烤干自己的帽子。

“哎,真够忙的。”

金自然而然地跟着格瑞溜进来,单脚靠墙,脑袋搁在发小略有些潮湿的肩膀上。

“还不是你自己找的好工作。”

格瑞颠了颠肩膀,没能把那颗顽固的脑袋颠下来,只好作罢。

“咳咳,嗯,”金故意把自己的声线压得很粗,模仿起那位爱尔兰老板,“这小伙子不错啊,站在门口揽客吧!”

“……金。”

格瑞咬牙切齿地说。

“哎哟,别动手嘛格瑞!”

金赶紧一矮身躲过发小劈头盖脸打来的一帽子,笑嘻嘻地跳到格瑞身后,帮他把那件风衣脱下来烘干。

就在这时,一人走进酒馆,浑身湿透,一股水汽裹着他的身躯。

他的到来像一个信号,听到这个信号,坐在桌边玩扑克的人立即把排成扇形的牌往胸口上一贴,转过脖子望着这位新来者,而站在柜台旁的顾客则端起杯子,半眯着眼吹啤酒。

那人表情可怖,大概是冻得面无血色了,他抖着肩膀,径直走到吧台边要一瓶烈酒。

“老乔克,又去了?怎么样,找着没有?”

一个南方口音的牛仔颇为关切地问。

“……”

那人哆嗦着嘴唇,只是冲牛仔摆了摆手。

人群安静了一会,又恢复了喧哗。

“嘿,你要不要进来烤火?”

金从收银台后的小门里探出脑袋。

“……?”

那人迟疑地看了金一眼,他从没见过这个新面孔。

“进去吧,他是我这儿新来的伙计!”

爱尔兰老板忙着温啤酒。

闻言,那人快步跑到煤炉边,烤了好一会,才说出今晚的第一句话:

“冻死我了!”

“凑太近小心烧着了!这么大的雨还在外面啊?”

金揶揄地说。

“哎哟,我怎么能料到会下雨啊!”

乔克一拍大腿,很懊丧的样子。

“嘿,你俩今天来的?有没有在镇子外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?蓝眼睛,黑头发,脸上有雀斑的,拿着把木头枪。”

乔克问他们。

“没有啊,”金努力回忆了一阵,“格瑞你看到过没?”

“没有。”

格瑞摇了摇头。

“哎!我那小孙子,昨天吃饭就没回家,我还以为他又去找强尼小子玩了,今早去看才发现不在!你说他能跑哪去,就这么个小地方?别是跑进那个闹鬼的峡谷里去了。”

老人忧心忡忡地摇了摇头。

“闹鬼?”

他俩对视了一眼,隐约有些预感。

“…‘Dispositivos de’(竖劈)峡谷,你们没听过?进去的人都回不来,哎!总之我明天继续找吧,这死小子,要是让我发现他又跑什么地方玩了几天,看我不揍死他!”

老人狠狠地说。

“老伯,请问那个峡谷在什么地方?我们可以帮您留意一下您的孙子。”

格瑞忽然问。

“啊?那真是谢谢了,好心的小兄弟!那鬼地方就在镇子北边,你们要有消息,就跟人说找老乔克。不过你俩可千万别头脑一热跑进去了!里面说不准真的闹鬼呢。”

骤雨停后,老人烤干外套,骂骂咧咧地走了。


次日,他们和老板打了招呼,一早就奔向镇子北边。

出发没多久,远远望见一条山脉南北向延绵开去。又走近些,才发现山已被一刀劈开,削出两面岩壁。峭壁上寸草不生,石头锈出铁黄,一动不动地昏死在壁根。

谷口望进去,只觉得冷气森森。岩壁折叠几层,曲曲折折地通向内里,就好像一个不怀好意的魔鬼,正要邀请你进去出卖灵魂。

附近只有光溜溜的岩石,没有可拴马的地方,他们只好尝试一边标记,一边牵着那老伙计慢慢深入峡谷。然而越向里走,谷道越见狭窄,最终竟然不能容纳马儿通行了。

他们退出来,绕着峡谷外围勘查,发现这南北向的峡谷地区并没有想象中的辽阔。山脉延伸开去约五英里,岩壁就陡然下降,引出一片宽广的山前洪积扇。古河道已经干涸,皱褶的河床还依稀能看到曾经水流的痕迹。

他们在此处的岩壁上做了标记,又估算马程,从镇子上骑马到这里,全力飞奔的情况下要半小时,靠腿走的话,这个时间恐怕还要延长几倍。

“如果里面真的有住人,他不可能一直躲在这里面不出来。”

金摸了摸干燥的岩壁,心想峡谷里的沙地是绝对不可能自给自足地耕种的,假设里面有人从两年前就长住,那人肯定有出门采购的时候。如果只需要蹲守出口入口的话,他们倒是可以带上干粮捱几天。

“……”

格瑞皱紧眉头。

一则弯道极多的地形最不适合跟踪,稍有不慎就会被埋伏。

二则他们只有两人,出口与入口间有五英里路程,他们俩如何互相联络是个问题。

况且根据丹佛警署查到的文件和镇里人的说法,这地方不止失踪了一个人。失踪在这只有两种可能,要么是误入这诡异的峡谷,遭遇了凶手;要么是迷了路,被困死在谷道里。无论是哪种可能,都意味着他们不能轻举妄动,至少不应该分开行动。孤身一人闯进不熟悉的地形里接敌,无异于自寻死路。

他们决定绕着峡谷东西向走个弧线,再考察考察,不料情况急转直下——这小小的下切峡谷竟然有三个出口,路况复杂得出乎预料。更糟糕的是昨晚一场骤雨,把可寻见的痕迹全浇没了,他们甚至无法确定敌手是不是在里面,更无从着手寻找。

得想出一个时时刻刻都有效的办法追踪那人。

忽然,一道灵光同时在他们脑海中闪过。格瑞和金望向对方的眼睛,都在那里看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——煤灰,烧炉子剩下的煤灰。他们昨天才打了包准备扔掉,因为下雨还没来得及丢,现在应该还摆在酒馆后厨,刚好可以拿来用用。

只要把煤灰洒在出入口处,就有机会在那人进出的时候提取到那人的脚印,顺着追踪过去。

时间紧迫,里面那人随时有可能出来。他们往返一趟,把一袋子煤灰洒上,又把从矿上借来的钢钉打在出入口附近隐蔽的地方——那是到时候用来拴马的,方便他们及时撤离。


当晚,他们回去赶酒馆的夜场,老人又来了一趟。这次老人忧心忡忡,满面颓唐,见人就问孙子的情况。

“嘿,你们,有消息吗?”

老人边说边递过来两只克里米亚式的卷烟。

“我们今天去了峡谷,没有看见您的孙子。”

格瑞把烟推回去。

“哎!”

老人猛一拍桌子,懊恼地揪着头顶那没剩几根的毛。

“老伯,我们…”

金本想说他们会进去看看,但转念又想到,他们要蹲守到这个踪迹不明的峡谷住客可能还要好一会,而那孩子…要是真进了峡谷,这么多天了…

他不能轻易做出许诺。金捏紧拳头,把到了嘴边的话憋回来。

“巡逻队那些鼻孔朝天的蠢蛋,”老乔克嘟哝着,“说什么太危险不进去,平常收治安费倒是不手软!哎!”

“差不多得了啊,”爱尔兰老板发话了,“巡逻队也不是没立过功,忘了我兄弟的手了?”

“……”

老人不说话了,只闷着头吃三明治。


过了午夜,人走得差不多了,他们抓紧时间上楼睡觉,准备明天天刚亮就去峡谷看看情况。

小房间只有一张床,他们背对背睡。

月亮爬到半空,金翻来覆去,总觉得有一口气堵在胸口,让他难以入睡。

那孩子…希望他没有走进峡谷里,如果走进去了,希望他们能赶得及…可生活不是什么永远大团圆的冒险小说。

不知怎么,他又想起小狗提米来,还有紫堂那永远挂在嘴边的苦笑,无论他用什么办法,都不能让紫堂真正高兴起来。还有,还有…乔克托部落那些饿得骨碴子快戳破皮肤的孩子,南北战争里丢了兄弟的青年,被吊在半空的印第安人尸体,九年前满身伤痕的格瑞…还有姐姐,总是把笑容和食物留给他们,却说自己要减肥的姐姐。

他没法拯救所有人,甚至没法理解,也没法分担他们的痛苦,他早就明白。

他本不应该为此郁闷的。

云上真的有神吗?

当钢铁巨兽征服平原时,也许连神明也会目瞪口呆。可是当人类为自己骄傲时,神明又总用“命运”二字来昭示自己的权柄。幸福刚被人们欢天喜地迎进来,不幸就已经在墙根等待。

金感到愤怒,又不知道对谁愤怒,最终只能把火气发泄给自己。

“格瑞,”金轻声喊,“你睡了没?”

“……”

格瑞没有回答他。

“……”

他们明天还有事,格瑞早该睡了。

金叹了口气,蜷起腿,抱紧自己。

片刻后,他听见被子的响动,然后一双手臂环过他,轻轻把他圈进怀里。格瑞的手整个包住他握紧的拳头,直到他松开手。

“尽力而为。”

格瑞在他耳边说。


次日清晨,他们在第二个出口处发现了向外的脚印。脚印只有向外没有向内,那人应该出了门还没回来。

光看脚印,那人穿着平底马靴,鞋印不甚清晰,为了兼顾隐蔽性,煤灰的功效有限,只能隐约看出那人的鞋码超过四十四。粗略一算,那人应该起码有六英尺高,比他们俩高出一个头。

他们拴好马,守在一号出口岩壁的死角处,一直等到傍晚时分才出来查看情况:二号出口仍然只有一排向外的脚印,但三号出口多出了一排向里的。

那人回来了。

他们的肌肉都在一瞬间紧绷起来,格瑞已经把左轮提在手上了。金捡了几块扁石探路用,套索挽在胳膊上。

顺着黑脚印的指示的方向,他们侧着身子,快步贴着岩壁向里走,尽量不发出声音。

走了大概两英里,狭窄的谷道葫芦状开阔起来,在峡谷中央收出一片平坦的空地。

“小心。”

格瑞一边说,一边半跪下去仔细观察,果然发现看似平坦的地面上悬着一根几乎透明的绊线,顺着线向岩壁看去,赫然是一个简易悬垂陷阱。只要触发,右手边用树枝卡在岩壁上的滚石就会落下。虽然一抱大小的滚石在空地上对于有身手的人来说不难闪避,但沉重的撞击声会随着峡口放大,给里面的人报警。

不过,这也说明那人的住处不远了。

绕过绊线,脚印越来越淡,一座半嵌入岩壁的木制小屋出现在脚印尽头。小屋歪歪扭扭,组成墙壁的木板有些已经因为日晒和降温弯折成了船形,转角处支撑的铁钉隐隐锈了。门洞上没有门,只用绳子挂了几片木板作遮掩;窗户上糊了一层草帘,里面似乎没有人。

如果非要找个词语来形容这间诡异的屋子,那一定是“鬼屋”。

夜晚降临了,月亮躲在云层后,显出血红的月晕。

月光不显,不用担心影子暴露他们,于是他们没有轻易进屋,而是蹲在门口两侧,透过墙的缝隙向里看。

屋里极暗,几乎什么都看不清,过了一会,一个黑影从地窖里爬出来,提着什么东西坐到椅子上,晃亮油灯。

借着光粗略看去,那人有近七英尺高,一张颧骨突出的肥脸,油腻的卷发贴着头皮,眼睛几乎陷进肉里,渗不出光。

格瑞打个手势,金了然,弹出一颗石子击在门框上,发出一声脆响。

“?”

那人站起来,走到门口,椅子发出一声哀嚎。

就在那人准备跨出门口的瞬间,他们拉紧绳子,猝不及防之下,那人绊了一跤跌出去。

格瑞开枪就射,哪知道那人的反应极其迅速,摔出去的一瞬间就已经抱头滚到小屋侧面,格瑞的几枪都打在那人肩上腿上,没有致命伤。

一次袭击未果,那人已经拔枪,他们赶紧缩到小屋的另一侧,那人的子弹几乎是贴着他们飞过去,打在岩壁上。

格瑞一边重新装弹,一边数那人的枪声:六声,每一声之间恰有一秒拉起击锤的停顿。那人的枪是一把和他一样的左轮。

左轮的有效射程约莫有一百六十英尺,小屋两侧的距离远小于这个值,不知道对方的弹药储备如何,但光看反应和经验,那人是一流的枪手。

但格瑞有把握比他更快地拉起击锤,他只需要四分之一秒,他们要做的是接近那人。他看向金,点了点头。

金已经把套索固定在檐角上,拉了拉,可以承受他们俩的重量。

一片寂静,只有风声呜咽,他们从房顶上慢慢靠近那人。

格瑞跳下去的一瞬间,那人就已经把枪口向上抬起,然而金的套索躲在阴影里疾射而出,锁住那人的手腕向上一提,那人被扯得一个踉跄,一枪打空——

格瑞的膝盖已经夹住了那人的脑袋。他把枪口顶在那人头顶,开出一枪,子弹从下颚穿出来,血花炸了一身。

那人嚎叫一声,竟然没有倒下,反而发疯一样抖动肩膀,把格瑞掀下来,又猛地拉动右手,想挣开套索。

金抵死没松手,竟然被那人的巨力扯得摔在沙地上。那人竟然扔了枪,扑向格瑞,似乎铁了心要和他以命换命,举起左拳就要照着他的脑袋砸下。眼看避无可避,格瑞猛侧过头,一提身子,放弃格挡,用肩膀接下这一拳,又一脚蹬在那人胸口,忍着锁骨几乎断裂的疼痛飞速拉起击锤,照着那人的额头来了一枪。

那人咕噜了几声,血沫从嘴里淌出来,眼神从疯狂转为迷茫,晃了两晃,轰然倒下。

“格瑞!”

金爬起来,手掌已经被绳子磨得血肉模糊。

“我没事。”

格瑞喘着粗气,捂着右肩站起来,擦了擦枪口沾上的血迹。

他们赢了。

自然而然的,他们在血和疼痛中狠狠拥抱。他捏住金的肩膀,金又勾住他的后脖颈,他们滚倒在地,以拥抱的名义角力。

过了一会,他们才试探着走进那间昏暗的小屋。屋子里有一股奇怪的腐败气味,他们借着灯光四下观察,愕然发现桌上赫然摆着一只风干的断手。

金喉咙一紧,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
他们用那人身上搜来的钥匙打开地窖,油灯的光下,地窖里影影绰绰挂满了风干发黑的断肢。

格瑞瞳孔一缩——

他看见断肢群中央站着一个活人。

那是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孩子,黑色卷发,蓝眼神呆滞地望着他们,手上还紧紧握着一把木制来复枪。

他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个清晰的猜想,他隐约明白了很多,关于一个人如何在峡谷中野人般生存,关于失踪的人们,关于那老人的孙子…他的心跳几乎暂停。他的呼吸也急促起来,他不愿承认那个猜想,就像一片黑暗而不详的景象被一道闪电照亮,马上又隐入黑夜之中,所见的一切都让他打了一个寒颤。

他们最终还是没能拯救这个孩子。格瑞悲哀地想,他从那孩子眼睛里看到了他熟悉的迷茫。恐惧的恶魔已经从这片残肢组成的黑森林中生长出来,即将占据那孩子的心灵了。那恶魔将无数次出现在那孩子的梦中,纠缠,追逐,喋喋不休——就像它对他做的那样。

如果他们能来早几天…

右肩传来一阵剧痛,他绷紧了肌肉。

然后,他看见金冲过去,蹲在那孩子面前,抬起那孩子的枪管:

“砰砰,游戏结束了哦!你怎么还在这里?”

金笑着说。

“……”

那孩子愣愣地看了看周围,又看了看眼前笑着的蓝眼睛大哥哥。

“你不会被那些吓到了吧?都是道具啦,橡皮的!”

金假装不在意似的把孩子抱起来,出了地窖。

“…这…这真的是…游…游戏吗?”

那孩子如梦初醒一样死命抱住金的脖子,泣不成声。

“当然啦,扮鬼的大叔演的太用力了,半天不放你回来,你爷爷担心你玩过头了才派我们来的。”

金说。

“拿好你的枪,鬼已经被你打败了。”

格瑞把木头枪递给那孩子,走在他们右边,不动声色地挡住了那具尸体。

“呜…我再也不玩这种游戏了…”

孩子惊魂未定地紧紧抓住木头枪。

“你知道就好,”金没好气地说,“本来不是你一个人玩的,谁叫你非要往峡谷里乱跑?”

“对不起…我…”

孩子哭得话都说不出来。

“好了,别哭啦,”金又放软了语调,“男子汉,好不好?”

过了好一会,他们走出峡谷。月晕已经消散,刮起大风。

“能不能别告诉爷爷,”孩子抹了抹眼泪,“要是他知道我玩到现在肯定要打死我…”

“行,包庇你一回。”

金笑着说。


当他们把孩子交到老乔克手上的时候,老人几乎给他们跪下了。

“小兔崽子!你跑哪去了?”

老人举起手,咬牙切齿地问。

“呃…我…”

孩子赶紧躲到金身后。

“诶诶,老人家,你就别骂他啦!他迷了路,靠自己的本事才找回来呢!”

金摆了摆手。

“嗯。我们在附近发现他的。”

格瑞附和地点了点头。

“……”

老人举起的手缓缓放下,捂住了眼睛。

“爷爷?”

孩子凑过来。

“别过来!我,我没哭,在这等着,我给你们拿点吃的。”

老人哑着声音站起来,走进厨房,片刻后红着眼走出来,拿来了几个刚做的花生酱三明治。

孩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,他们用纸包了,没有吃。


别过祖孙二人,金走到转角处,脸色骤然变得惨白。

那些风干的东西仿佛还在眼前晃荡。

想到这里,金的胃几乎绞起来,迟来的恐惧感把他逼到心灵的角落。

格瑞一言不发地轻拍他的背,努力忍住自己翻涌上来的恶心劲。

他扒在墙边,干呕了几声,什么也没吐出来。

原来他们一天没顾上吃饭了。

他忽然用力拥抱了格瑞。与其说拥抱,不如说他踉跄了几步,慌不择路地撞进格瑞的怀里,几乎把格瑞撞得向后退了一步。

格瑞一愣,随即把他护在怀里。

他能感受到,格瑞的背脊也在颤抖。


(八)


他们在镇上休整了几日才离开,临走前又返回峡谷一趟,把那间屋子彻底烧了个干净。

一切终于告一段落。

爱尔兰老板临行前塞了一大袋干面包给他们,说是老乔克买下的,生怕他们即将继续的旅途上没吃的。

他们哭笑不得地接下了那多的过分的干粮,离开科罗拉多,缓缓向亚利桑那的盐河去了。

这一路有六百多英里,他们要翻过圣胡安山脉南坡的森林,沿途还要路过纳瓦霍族的领地。听说纳瓦霍人已经争取到了这片落基山南段的土地,今年夏天就要缔约成立保留地了。

天气热起来,时令已近初夏。二月末他们离开俄勒冈,到今天,已经过去了两个月。

四月的风是一年中最柔的,空气湿润地松弛下来。住在山里的民族把四月叫做“昌木将”,意即“花开”。

六百英里的路程,他们从四月末走到五月初。四月的风逐渐停驻,它即将在烈阳的烘烤下轻飘飘地腾起,变成五月横冲猛撞的夏日先锋。


索诺拉沙漠以北,太阳山谷浩浩荡荡地包裹着坦佩城,盐河绕城而过,粼粼闪光。三年前迁到这里的人们在盐河上游建起要塞,很快,古霍霍坎人的运河被重新利用起来,经常枯水的盐河两岸有了田地。

坦佩城正在向外扩张的时期,一年前,一座新城在坦佩西北拔地而起。兴高采烈地向那里迁去的人们不会想到,十年之后,他们将见证那冉冉升起的凤凰之城。

总之,当他们到达坦佩的时候,所见的还是略显荒凉的河岸。

穿过沙漠的风十分任性。它像孩子般顽皮地扯着他们的衣角,猛地推他们的肩膀,往他们脸上投掷沙土。

这里的空气是上行的,熏得人一身轻松。

越进入城镇的范围,他们越发觉得这里有股事物初生的生气。蓬勃脉动的气场之下,天空更加显出沙漠地区特有的明蓝色,云线的尾勾更潇洒——连带着人们的表情也生动鲜活,因此显得更可爱。

在这片曾经荒芜的河岸上,过往不再重要。你不再是父亲的孩子,兄弟中的约瑟或者情人眼里的阿多尼斯,你只是自己,因为你已经重新开始。

他们在河边接了份帮人钉屋顶的活计,晚上可以睡在还没完工的屋子里。

“这里不错,”金摸着下巴,从二楼的窗口向外打量,“有机会我们带姐姐来玩吧?”

“秋姐说不定已经来过了。”

格瑞埋头研究着地图。

“不会吧?这么偏僻的地方!”

金慢慢走到格瑞旁边,也趴在桌子上看起地图来。

“我们在这,”格瑞指着某个河岸边的空白处,“盐河附近只有两个定居点。”

“呃,所以我们从上游找起?”

金把手放在那条代表“河流”的双实线尽头处。

“那是下游。”

格瑞重新把金的手定位到了上游。

“不愧是格瑞,看地图就能看出上游下游!”

金颇为崇拜地说。

“…光看地图当然看不出来,事先知道流向就可以了。”

格瑞无奈地说。

“唔…上北下南左西右东…”

金煞有介事地点着方向。

“行了,分头行动,你想去上游还是下游?”

格瑞给了他一记暴栗。

“我去上游吧!你的肩膀还是别长时间骑马了。”

他担忧地隔着夹克摸了摸格瑞的右肩锁骨。

“现在已经没事了。”

格瑞活动了一下右手,稍微有点刺痛。那一下想必伤了骨头,但不深,赶路的几日里用布条打了个夹板,现在已经愈合得差不多了。

“多休息下呗,你还不放心我啊?”

金拍了拍胸脯。

的确挺不放心的。

格瑞叹了口气。他当然知道金做事并没有看上去那么不靠谱,只不过不放心已经成习惯了。不护着点他那到处乱跑的发小,似乎总会发生什么意外事件。

果不其然,金下楼牵马,和他约好晚上见,临走时一个迅捷出击顺走了他的帽子。

“我这顶凉快点!深色的太热了!”

金远远撂下一句,手腕一抖,把自己的帽子回旋飞出,正扣在他头上——然后赶紧跑了。

“……”

他把金那顶棕色的毡帽扶正,一时有些忍俊不禁。

这家伙大概老早就觉得他帽子上的金属字母很帅吧。金从小就是这样,总是对他的一切东西都很感兴趣:他的刀要摸一下,他的头发也要摸一下…总之,不被他凶一顿,金就不消停。

天热了,也许真该把风衣也脱了。

他想。


马程约莫半个小时,金来到盐河上游。向西望去,是覆盖着枯草的埃斯特雷拉山,盐河从山谷间急流而出,经过要塞,转向东北方。

再向前一点,就看见砖石堡垒巨大的黑影横架河上,双层结构,墙上还留着枪眼。这座曾经的要塞如今的守备已经不算严密,战争的日子过去了,它逐渐向各路来客敞开怀抱。

要塞已经有了转化成一座小镇的势头,集市和酒馆带着喧哗的人声和马蹄声占领了每一寸寂静的古老土地。

金栓了马,沿着要塞里那唯一的宽街挨个询问碰见的人。

他们现在知道的信息很少,就连秋姐也只能告诉他们格瑞的那位仇人曾经化名“红酋长”,但化名毕竟是化名,今天可以是红酋长,明天就可能变成黑胡子。

要塞不大,他拿着这个名字问了一圈,也没人说出个所以然,有位好心的青年甚至给他指了通向最近的印第安保留地的路,说那里应该能找到一两个“酋长”。

如果运气差的话,他和格瑞只能在这里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——盐河就这么长,大不了挨家挨户去敲门,总能找到什么。

时针很快转向下午,要塞要关闭了,金估摸着今天找不到什么,于是准备打马回坦佩城。

傍晚和夕阳是一对画画的搭档。前者负责在世界各处涂抹上阴影,后者则用暖金色的余晖衬托同伴深湛的黑。

吹声口哨,马儿自觉地慢跑起来,晚风凉下去,好不惬意。如果他们没什么要紧的事就好了!这样的夏夜,他就该像小时候一样约上格瑞。他们会一起踏上矮山的峰顶,带着刚做好的面包和烟肉,边吃边俯瞰整片山谷,看到星星出来的时候。那时候,盐河应该会和银河接在一起,带着他的愿望飞到天上去。

这么想着,他重新向身后的埃斯特雷拉山望去。秃山在夕阳下一览无余,半山腰好像有个小教堂(无论如何,尖顶上的十字架总是错不了),教堂前面竖着一座开拓者姿态的雕像。离得太远,已经看不清具体,金只看见那雕像抬起手臂,似乎指向盐河的方向。


他们在缺顶的木屋碰面的时候,格瑞塞给他一个油纸包的烟肉夹心三明治。

他刚好想吃这个。总有些时候,他们俩的默契会让他忍不住笑——他还没来得及缠上他的发小说点“还是你最懂我”之类的话,就感觉眼前一黑——格瑞把他的毡帽狠狠扣在了他脑袋上。

“哎哟,格瑞,下手轻点嘛!”

他悻悻拉起帽檐,恋恋不舍地把格瑞那顶带金属环的帅帽子还了回去。

“找的怎么样了?”

格瑞擦亮油灯,把工具箱和木板拖来。他们白天花去寻找线索的工时,晚上还是得补上。

“没什么消息——格瑞,你那边怎么样了?”

金把三明治叼在嘴里,也去帮格瑞搬木板。

“……”

格瑞摇头。他找了一天,也没发现有人听过“红酋长”相关的事迹。

“对了格瑞,唔,你还记不记得那人长什么样?”

金三两下把晚饭塞嘴里,说话都含混起来。

“我没见到他的脸。”

格瑞皱紧眉头,一时找不到突破口。

“没事儿,咱们迟早会找到那家伙!”

金踩着椅子坐到房梁上,伸手朝格瑞要木板。

“你小心点。”

格瑞把木板递过去,取了量尺去开烟囱了。


他们钉了三天屋顶,终于完工,兜里揣着五个银币,找了间便宜旅店住下,总算感觉有点底气了。

红酋长还是没有消息。他们几乎问遍了镇上的每一个人,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在找什么“酋长”了。甚至有一两个骗子以为有机可乘,敲开他们的门,煞有介事地说自己就是红酋长。

格瑞花了很大功夫才忍住不向那些油嘴滑舌的家伙举枪。

安息日清晨的钟声响起时,他们才反应过来,他们已经来到这里十四天了。

从窗口看出去,只见那些平日里在街上乱窜的孩子们被塞进紧身礼服里,垂头丧气地在家长的驱赶下向盐河上游的方向走去,活像一群生无可恋的鸭子。

“汤姆!你这是要去哪啊?”

金趴在窗台上,向下喊话。

“得了吧,金!今天没法帮你找‘酋长’了,我得去上主日学校!”

叫汤姆的少年远远冲他挥了挥手。

“托马斯,专心走路!”

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马上用报纸卷轻轻敲了敲少年的后脑勺。

“幸好,幸好是姐姐。”

金从窗台边转过身来,一屁股坐在格瑞旁边。

“?”

格瑞从地图中抬起头来,瞥了他一眼。

“幸好姐姐不会逼我们周日还去教堂里上学!”

金庆幸地说。

“……”

格瑞没理他,只在一张纸上写写画画。

他凑过去看,发现格瑞在填补盐河周围的地图。

他没打扰格瑞,只在格瑞背后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当靠背,发起呆来。

巴克峰附近没有教堂。印第安公主的视野中只有浮动的云野,牛群和远山上苍黑的松林。但小镇上的人们又似乎人人都是相信着什么的。是常有夹着《圣经》,长袍加身的传教士在镇子中心讲经,下面的听众也包括姐姐和他俩。

小时候他还不理解上帝的存在,他脑子里只出现了一个和巴克峰一样巨大的老头,白胡子长长垂下来,变成了云。

现在想想,大概每个人心中相信的都有那么一些不同,只是所有不同的相信都被冠上了同一个名字。

他其实还挺想去教堂看看的,于是他说:

“格瑞!”

“又怎么了?”

格瑞的声音从背后传来。

“我们去要塞旁边的教堂看看吧?”

他习惯性地征求了格瑞的意见。

“你自己去,我快追踪到了。”

格瑞动也没有动一下。

“好吧——”金拖长了声音,站起来,“我中午就回来!格瑞你想吃什么?我顺便买了。”

“和你一样。”

格瑞一边说,一边点给他几个硬币。


星期日的小教堂挤满了人,他把马拴在教堂侧面的栏杆上。

弥撒已经开始,现在进去一定会受到无数道目光的洗礼。金绕着教堂走了半圈,决定站在窗口看一阵。

哪知刚走到窗口,就看见汤姆正鬼鬼祟祟地从窗口翻出来。看见他,汤姆吓得差点跌回去,他赶紧拉了一把:

“你…”

他还没说完,汤姆就赶紧拉着他跑出一截,比了个“嘘”的手势。

“……”

金大概已经明白过来这家伙铁定是逃学了,于是挑起半边眉毛,戏谑地看着这家伙要怎么解释。

“哎,哎,金,你可别告诉我姨妈去,不然你就见不到我了——也不一定,你也许会看见我被那老婆娘挂在十字架上。”

汤姆愁眉苦脸地说。

“看你表现喽,你帮我找酋长,我帮你瞒着。”

金打了个响指,笑着说。

“一言为定!我肯定帮你把什么酋长揪出来!”

汤姆信誓旦旦。

“那我再看会。”

金又想走回窗前。

“哎呀,有啥好看的?就是一群人念念叨叨,然后一人发一块面包干,一小杯葡萄酒,吃了以后再站起来大家一起念念叨叨…”

汤姆也跟着站回了窗边,压低了声音。

“可是我还从来没见过呢!”

金说着,向里望去。隔着厚厚的彩玻璃,只看见一群坐着的影子聚精会神地凝视着讲台的方向。

讲台上的人影一直在发出庄严肃穆的低沉声音,那古英语听得人头晕。

看了会,好像确实没什么意思,金准备去牵马了,中午回去找格瑞之前,他还能顺便逛逛埃斯特雷拉山。

他们路过那个开拓者雕像的时候,金忽然想起他一直没问的问题:

“嘿,这个雕像怎么会放在教堂门口啊?教堂门口…呃,应该放点…反正不会放这个吧?”

“你说这个啊,你新来的不知道也正常。这是贾菲先生的墓碑,他就埋在这。”

汤姆指了指雕像,语气严肃起来。

“贾菲?我还真没听人讲过…”

金托住了下巴。

“罗卓•贾菲,东部来的大商人,咱们坦佩的建城者!他可是我们的大英雄呢,要不是他,这里连个鸟蛋都没有。”

汤姆骄傲地说。

“喔喔,这么厉害啊!”金心想他这也算打听到了新消息,回去了得和格瑞说一声,“上马,我带你回去。”

“好嘞!我说阿金,你和我也差不多大,你这马怎么骑得这么顺溜?”

汤姆乐颠颠上了马。

“练出来的呗!嘿嘿,你要想学,帮我和格瑞找到人了,我们就教你啊。”

金被夸得有点飘飘然,得意地加快了速度。

“别,让格瑞大哥教我…啧啧,我害怕。我看还是跟你学好点,起码不用担心被打。”

汤姆缩了缩脖子。

“格瑞哪有那么可怕啦!格瑞是天下第一好的人,你只要跟他相处一段时间就明白了。”

金又好气又好笑,心想格瑞要有一天不板着脸了,肯定会很受欢迎…不过这样的场景还真是想象不出来。

“他那是对你天下第一好,行不?上次姨妈追着我打,路过他旁边来着,他一提领子,诶,就把我交姨妈手上了!”

汤姆大吐苦水。

“得了吧,你那是自己干坏事,谁让你把刷栏杆的漆刷在树上的?”

金揶揄地说。

“嘿!你怎么跟姨妈一伙的啊!”

汤姆大怒。

“我哪有?我这不是带你回来了嘛,非要说,我也是跟格瑞一伙的!”

金笑着说。


金提着午饭回到旅馆时,只看见格瑞站在窗边。他几乎一瞬间就感到空气中弥漫着某种凝重,于是小心翼翼第关上门,走到格瑞背后。

“格瑞,你的那份我放桌上了。”

金说。

片刻后,格瑞转过身来,对他说了声谢。

格瑞的排查已经出了线索。既然找不到“红酋长”,格瑞这几天都在追踪十年前带了一笔赃款来的人,最终排到了当年的建城者们里。

据本地人说,十年前,建城者们从东南部来到这里,筑起了要塞和渡口。如果有可怀疑的对象…就是他们了。虽然格瑞并不愿意怀疑这些本地人推崇备至的先锋们,但他们满足了“从东南方来”和“携带大量财产”两个特点,这就让格瑞不得不怀疑了。

“建城者?”金一愣,他今早才从汤姆那里知道了建城者的名字,“今早汤姆跟我说,建城者就叫罗卓•贾菲,他的雕像还塑在教堂门口呢。”

“…!”

格瑞忽然反应过来什么,在纸上写下两个西班牙语单词。

Rojo•Jefe,罗卓•贾菲,翻译过来正好是“红酋长”。

“罗卓•贾菲。”

红酋长。

格瑞用西班牙语念这个名字。

巨大的震动从这两个音节开始,席卷他的心脏,流过他的肌肉和骨头,最后落到左轮的板机上。

最后的真相就摆在桌上。

格瑞闭上眼睛,直到心跳平复才睁开。

周围的一切——从未如此清晰,他的感官较以前敏锐万倍。他似乎在重新经历一场生诞:撕开过往的薄膜,挣脱包围自己的原初海洋,挣扎着,挣扎着爬向刺痛喉管的新鲜空气。

他是追踪猎物良久的狼,他耐心地等待,安静地忍耐,就是为了这一刻——他只需要四分之一秒拉起击锤,然后…

砰。

他会结束一切。结束他十年来不间断的逃亡与追寻,结果那个在噩梦中纠缠他的魔鬼——

他只差一步。

“就是他了。”

格瑞说。

“可是…”金有些犹豫地看了看他的表情,“他已经死了,那座雕像就是他的墓碑…”

“……!”

格瑞猛地拔出枪,攥紧枪柄,再也没有说话。

故事的最后,狼扑了个空。

为什么?

它抬起迷茫的头颅望向月亮,月亮从不回答它。

月亮总是沉默,正如此刻正午的骄阳。

这两个亘古的天体,见惯太多悲哀,所以总是冷漠。

沉默统治了他们的心灵。

他们面对面坐着,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见了沉默。


午夜,他们收拾行李,骑上马,向埃斯特雷拉山奔去。

教堂在夜色里紧闭。

今天是安息日,巡夜的堡垒卫队也在家休息。寂静把自己掰碎,涂抹在万物的表面,一切都在呜呜的风声中冷眼旁观。

金用绳子拴了石头,扔上去卡住门顶,又扯了两下检验牢固性,先翻了过去。格瑞跟着翻过去,只见那座雕像就在前院里,正正指着他们来的方向。

雕像上的西班牙人蓄着络腮胡,戴着高顶礼帽,双眼炯炯,一只脚踏在大理石上,向前方阔步。

金蹲下来,看见雕像底座上刻着一行花体:

罗卓•贾菲,坦佩的筑城者,声震盐河两岸的英雄,长眠于此。他的眼睛将永远注视前方。

“英雄?”

格瑞轻声发问,声音几近嘶哑。

“……”

一股无名愤怒驱使着格瑞用拳头砸向那块大理石。他的指骨震得发麻,锁骨隐隐作痛,手背也磨破,却仅在那石碑上留下浅浅的血印。

英雄…英雄。

他像经历了一场长达十年的旅途。

父亲说:快跑!格瑞。

于是他一直在跑,他一直跑,从未停下。他痛哭呐喊,挣扎滚爬,耗尽所有。

他沦入一场撕裂的黑夜,恶魔在荒原上不停地追逐他。

奔跑。

奔跑。

奔跑。

一个人奔跑。

孤独地奔跑。

他不敢停下——他知道,他和缠绕他的黑暗并无区别。一旦他停下,他就会变成他们的一部分。

他偶尔也停下,可当他贪图完这片刻的轻松,就不得不忍住把灵魂连根拔起的疼痛挣开那泥沼,让自己继续奔跑下去。

后来,命运对他微笑。

金来了,和他一起,他们奔跑。

奔跑。

奔跑。

奔跑。

两个人奔跑。

不再孤独地奔跑。

他们奋起反抗,背靠背,手牵手,打了很多场胜仗,终于来到这条路的尽头。

他们疲惫不堪,互相搀扶,满身风尘。

他们应该得到命运的奖励。

可尽头一无所有,只耸立着一座大理石“英雄”。

他感到莫大的讽刺,以至于他猛地抬起头望向天空,无声地笑了。

也许他还有能力结束这一切。

他举起枪,把枪口对准自己——

然后他看见金后退两步,蓄势一拳打在他留下的血印上。

这一拳很重,以至于他快干涸的血印上覆盖了金留下的新鲜血迹。

“金!你干什么?”

他断喝一声,抓住金的手腕。

“我在想,我们这就算找他算过账了。我陪你一起痛,我们把痛平分了,这样格瑞也能少痛一点。”

金望向他,那双蓝眼睛里映出他自己。

“……”

他垂下眼睛,沉默良久,终于说:

“我们还剩一个最后的对手。”

在金询问的目光里,他拿出那枚钢铁六芒星,握在手上,然后弹开左轮的膛室,一发一发取出子弹,最后拉上击锤,把空膛的手枪对准自己。


砰。


金冲过来夺他的枪,才发现没有上膛。金于是狠狠给了他一拳,他们一起倒在地上,哈哈大笑。

他的心情从未如此轻松过。

那个晚上,他枪毙了自己。

过往的魔鬼被他彻底埋葬在十年前的荒原,他们连夜打马,北归而去。

一八六八年夏天,离他的生日还有六个月,而他却像重新来到了人间。


(九)


旅途继续。
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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